1.室内消火栓系统
(1)控制消防水泵的启/停。
(2)显示启动泵按钮启动的位置。
(3)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、故障状态。
2.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(1)控制系统的启/停。
(2)显示报警阀、闸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。
(3)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、故障状态。
3.泡沫、干粉灭火系统
(1)控制系统的启/停。
(2)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。
4.有管网的卤代烷、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
(1)控制系统的紧急启动和切断装置。
(2)由火灾探测器联动的控制设备,应具有30s可调的延时装置。
(3)显示系统的手动、自动工作状态。
(4)在报警、喷射各阶段,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、光报警信号,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。
(5)在延时阶段,应能自动关闭防火门、窗、停止通风、空气调节系统。
5.火灾报警后,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的功能
(1)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,关闭防火阀,并接收其反馈信号。
(2)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、排烟风机(包括正压送风机)和排烟阀,并接收其反馈信号。
6.火灾确认后,消防控制对联动控制对象的功能
(1)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、防火卷帘,并接收其反馈信号。
(2)发出控制信号,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,并接收其反馈信号。•
(3)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。
(4)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。
7.火灾确认后,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
应该按照疏散顺序,接通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报警装置的控制程序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1) 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,宜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。
(2) 首层发生火灾,自先接通本层、二层及地下各层。
(3) 地下层发生火灾,宜先接通地下层及首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