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质的评价包括主观、客观两个方面,最终要看是否满足使用者的听音要求。音质设计的总体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有合适的响度。合适的响度是音质设计的基本要求,与响度密切相关的客观指标是声压级。对于语言声,要求声压级在50~5B之间,信噪比≥10dB;对于音乐声,要求声压级在75~96dB之间。
(2)丰满度和清晰度之间有适当的平衡。语言和音乐都要求声音清晰,而语言的声音清晰度要求较高,音乐则要求更高的丰满度。与此密切相关的物理指标是混响时间。如果混响时间过长,则导致清晰度下降;如果混响时间过短,会影响丰满度。对于以语言声为主的演讲厅,混响时间为1s左右;对于以听音乐为主的音乐厅,混响时间为1.5~2s。
(3)具有良好的音质。音质设计时要考虑具有良好的音质,即低音、中音、高音要适度平衡,不失真。与此相关的物理参量主要是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。用于语言清晰度为主的演讲室需用较短的混响时间,并采用平(或接近平直)的混响时间频率特性;用于音乐演出的厅堂需用较长的混响时间,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曲线采用中音、高音平直,低频高于中频,就可使演唱和音乐富有低音感,起到美化音色的作用。
(4)低噪声。室内外的噪声都会对听音有妨碍。连续的噪声,尤其是低频噪声会掩蔽语言和音乐;不连续出现的噪声会破坏室内的气氛。所以要尽最消除干扰,并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。
(5)具有一定的空间感。对于音乐厅,要求观众厅的侧墙距离不要过大,侧墙宜修建成坚硬的声反射面或布置专用反射板。最好使反射声在垂直于听众两耳连线的中间成士(55±20°)的角度范围内到达听众。对于室内立体声,由于立体声的空间感是由扬声器组经立体声效果处理后提供的,故对室内声学的要求有所不同。
室内音质设计的具体要求如下:
(1)混响时间。设计时,以1000Hz时T6值为参考点,推荐值为:
①多声道录音室为0.3~0.4s
②试听室(听音评价房间)为0.4~0.5s。
③企事业单位礼堂(兼顾语言、音乐)为0.8~1.1s
④一般家庭0.4~0.6s
混响还与空气吸声系数、混响时间有关,如表1和表2所示。
(2)本底噪声
①演播室≤25dB(A)[(A)表示总吸声]。
②影剧院≤35dB(A)。
③会议室≤40dB(A)。
④居民区:白天≤55dB(A),夜间≤45dB(A)。
如果本底噪声高,可采用隔声、隔振办法或在室内铺一定吸声材料进行吸声。
(1)有合适的响度。合适的响度是音质设计的基本要求,与响度密切相关的客观指标是声压级。对于语言声,要求声压级在50~5B之间,信噪比≥10dB;对于音乐声,要求声压级在75~96dB之间。
(2)丰满度和清晰度之间有适当的平衡。语言和音乐都要求声音清晰,而语言的声音清晰度要求较高,音乐则要求更高的丰满度。与此密切相关的物理指标是混响时间。如果混响时间过长,则导致清晰度下降;如果混响时间过短,会影响丰满度。对于以语言声为主的演讲厅,混响时间为1s左右;对于以听音乐为主的音乐厅,混响时间为1.5~2s。
(3)具有良好的音质。音质设计时要考虑具有良好的音质,即低音、中音、高音要适度平衡,不失真。与此相关的物理参量主要是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。用于语言清晰度为主的演讲室需用较短的混响时间,并采用平(或接近平直)的混响时间频率特性;用于音乐演出的厅堂需用较长的混响时间,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曲线采用中音、高音平直,低频高于中频,就可使演唱和音乐富有低音感,起到美化音色的作用。
(4)低噪声。室内外的噪声都会对听音有妨碍。连续的噪声,尤其是低频噪声会掩蔽语言和音乐;不连续出现的噪声会破坏室内的气氛。所以要尽最消除干扰,并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。
(5)具有一定的空间感。对于音乐厅,要求观众厅的侧墙距离不要过大,侧墙宜修建成坚硬的声反射面或布置专用反射板。最好使反射声在垂直于听众两耳连线的中间成士(55±20°)的角度范围内到达听众。对于室内立体声,由于立体声的空间感是由扬声器组经立体声效果处理后提供的,故对室内声学的要求有所不同。
室内音质设计的具体要求如下:
(1)混响时间。设计时,以1000Hz时T6值为参考点,推荐值为:
①多声道录音室为0.3~0.4s
②试听室(听音评价房间)为0.4~0.5s。
③企事业单位礼堂(兼顾语言、音乐)为0.8~1.1s
④一般家庭0.4~0.6s
混响还与空气吸声系数、混响时间有关,如表1和表2所示。

①演播室≤25dB(A)[(A)表示总吸声]。
②影剧院≤35dB(A)。
③会议室≤40dB(A)。
④居民区:白天≤55dB(A),夜间≤45dB(A)。
如果本底噪声高,可采用隔声、隔振办法或在室内铺一定吸声材料进行吸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