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视监控系统由摄像部分、传输部分、控制部分以及显示和记录部分组成(图2-1)。在每一部分中,又含有更加具体的设备和部件。
1.摄像部分
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前沿部分,它布置在被监视场所的某一位置上,使其视角能覆盖整个被监视面的各个部分。具体的部件有摄像机、云台、镜头等。从整个系统来讲,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原始信号源,因此,摄像部分的好坏及它产生的图像信号的质量将影响整个系统的质量。
摄像部分除了有好的图像信号外还应考虑防尘、防雨、抗高低温、抗腐蚀等,对摄像机及其镜头还应加装专门的防护罩等防护措施。
2.传输部分
传输部分是系统的图像信号通路,它不仅要完成图像信号到控制中心的传输,同时还要传输有控制中心发出的对摄像机、镜头、云台、防护罩等的控制信号。传输介质有多种方式,包括:电缆传输、光纤传输、网络传输、有线或无线传输等,其传输方式各有优缺点。
3.控制部分
控制部分是实现整个系统功能的指挥中心,它由矩阵分配器、录像设备、监视器、画面处理器等设备组成。控制部分能对摄像机、镜头、云台、防护罩等进行遥控,以完成对被监视场所全面、详细地监视或跟踪监视。录像设备可以随时把发生的情况记录下来,以便事后备查或作为重要依据。控制部分一般采用总线方式控制前端设备,把控制信号送给摄像机附近的解码器,通过解码器来完成对其摄像机、云台、镜头等设备的控制。
4.显示部分
显示部分一般有几台或多台监视器组成,它的功能是将传送过来的图像一一显示出来。为了使操作人员观看起来比较方便,一般会在监视器上同时分割显示多个画面。监视器的选择,应满足系统总的功能和总的技术指标的要求,特别是应满足长时间连续工作的要求。